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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权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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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教育学生违纪处理行权公示
作者:     浏览:610     发布时间:2020年03月30日

职权名称

职业教育学生违纪处理

行使主体

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

职权类别

B

职权依据

1.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

2.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继续教育学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》

3.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

4.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继续教育学院学生量化考核制度》

5.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》

条件标准

基本条件:

1.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规定的条件

2.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继续教育学院学生量化考核制度》规定的量化指标

所需材料

1.学生本人检讨或情况说明等材料 

2.相关管理人员关于学生违法、违规、违纪等说明材料
   3.
学工委关于学生违法、违规、违纪建议处理意见

基本
程序
流程

1.相关管理人员对于学生生违法、违规、违纪行为进行调查,处分前告知学生并听取学生陈述和申辩

2.项目合作方讨论形成初步处理建议

3.学工委讨论学生违法、违规、违纪行为,提出处理意见

4.重大违纪学工委上报院长

5.学工委发布处分文件

6.通知项目合作方处分意见

7.将处分文件送达本人,并告知申诉时限及申诉途径

8.对于需要向上级部门汇报的,形成书面材料,及时上报

9.处分期满后,受处分的学生申请解除处分

公示方式

学院网站

监督电话

5687018

附件

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工作流程》

     

    

编辑: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继续教育学院


职业教育学生违纪处理行权公示

作者: 日期:2020年03月30日

职权名称

职业教育学生违纪处理

行使主体

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

职权类别

B

职权依据

1.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

2.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继续教育学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》

3.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

4.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继续教育学院学生量化考核制度》

5.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》

条件标准

基本条件:

1.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规定的条件

2.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继续教育学院学生量化考核制度》规定的量化指标

所需材料

1.学生本人检讨或情况说明等材料 

2.相关管理人员关于学生违法、违规、违纪等说明材料
   3.
学工委关于学生违法、违规、违纪建议处理意见

基本
程序
流程

1.相关管理人员对于学生生违法、违规、违纪行为进行调查,处分前告知学生并听取学生陈述和申辩

2.项目合作方讨论形成初步处理建议

3.学工委讨论学生违法、违规、违纪行为,提出处理意见

4.重大违纪学工委上报院长

5.学工委发布处分文件

6.通知项目合作方处分意见

7.将处分文件送达本人,并告知申诉时限及申诉途径

8.对于需要向上级部门汇报的,形成书面材料,及时上报

9.处分期满后,受处分的学生申请解除处分

公示方式

学院网站

监督电话

5687018

附件

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工作流程》

     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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